受理条件: 在简阳境内生产、经营的不需要行政审批的类、第二类消毒产品。 需准备以下资料: (一)标签(铭shu牌)、说明书; (二)检验报告(含结论),报告要有cma资质,资质证书如下图; (三)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; (四)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; (五)进口产品生产国(地区)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; (六)产品配方; (七)消毒器械元器件、结构图。